為加強電費賬務管理,規(guī)范銷戶客戶結余電費退費,保障電費資金安全,維護電力客戶權益,按照《國網(wǎng)公司電費抄核收管理辦法》、《國網(wǎng)公司會計基礎管理辦法》文件精神,自2022年5月起, 張家口供電公司客戶服務中心開展已銷戶但仍有電費余額用戶(明細見附件)的退費工作,請有辦理退費需要的用戶攜帶所需資料前往屬地供電所辦理。
一、辦理退費所需資料
?。ㄒ唬﹤€人用戶
本人辦理:用電人身份證復印件、收款賬戶信息(賬戶名稱、銀行卡號和開戶行)。
委托他人辦理:需要在提供用電人身份證復印件、收款賬戶信息(賬戶名稱、銀行卡和開戶行)的基礎上,補充提供經(jīng)辦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用電人授權委托書。
?。ǘ?政企客戶
企業(yè)客戶: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單位介紹信(辦理事項、辦理人、收款賬戶信息等,需加蓋公章)、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對于已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客戶需提供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注銷證明及原企業(yè)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業(yè)務辦理委托書。
黨政機關和行政事業(yè)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單位介紹信(辦理事項、辦理人、收款戶信息等,需加蓋公章)、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收款賬戶名稱與用電人名稱不一致時,需要用電人在介紹信中明確說明不一致的原因、收款人名稱及收款賬戶信息,注明辦理人的授權委托事項和委托范圍。
二、退費辦理時限
自本通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通告送達,在通告送達滿三年(2025年5月20日),仍未聯(lián)系屬地供電所(橋東所8694843;橋西所8694288;老鴉莊所5900034;姚家莊所4568852;沈家屯所5911386;東窯子所8160050;大戶所8694455)進行退費的用戶,視為放棄結余電費債權,屆時供電公司不再受理相關退費申請。
特此通告
張家口供電公司營銷部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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