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就餐發(fā)現面中異物、啤酒過期
經開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介入調查
3月15日,“消費維權找‘云上12345’,您報料,我?guī)娃k!”直播節(jié)目中,王先生致電反映,3月1日去經開區(qū)鳳凰城二期一家快餐店就餐,在一碗面中發(fā)現塑料異物,隨即王先生與負責人交涉,商家做出免單處理。3月6日,王先生再次到這家店就餐,但購買的一瓶啤酒過期3天,商家表示可賠付300元,但王先生不認同,表示必須賠償1000元,商家則拒絕了王先生的賠償要求。
3月16日,根據投訴,經開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到這家快餐店進行現場檢查。檢查過程中,該店證照齊全,工作人員均可出示有效健康證明,但后廚一名操作員佩戴戒指、手鐲上崗,庫房有“芥菜”等食品未按要求隔墻離地存放。根據消費者王先生投訴的過期啤酒事宜,執(zhí)法人員要求該店出示啤酒的進貨臺賬,但該店無法出示,當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15日之內將得到最終處理結果。(記者 韓文濤 王英亭 攝制 艾唯一 左靜)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