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2日,張家口市市場監(jiān)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尚義縣某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假冒名酒,經查,該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白酒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貨值金額38萬余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guī)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 《行政執(zhí)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guī)定》第三條的規(guī)定,該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查辦。 李向麗 朱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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