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溫某某,我們現(xiàn)在就從法庭出發(fā),20分鐘后就能到你家了……”近日,宣化區(qū)法院深井法庭落實司法暖心“微服務”八項舉措,延伸“三不到庭全到家”工作法,鑒于被告方身體不適,行動不便,承辦法官將庭審現(xiàn)場“搬”進了溫某某家中,并成功調(diào)解了一起合同糾紛案。
開庭當天上午8點,深井法庭庭長郭建霞和書記員王曉芬準備開庭審理宋某訴溫某某合同糾紛一案,當書記員打電話詢問被告溫某某何時到庭時,溫某某稱自己有病在身、行動不便,無法到庭參與庭審。確認了對方情況后,庭長郭建霞迅速帶領審判團隊到溫某某家中,一張茶幾、幾個小板凳,法官、書記員、當事人圍坐在一起。
在當事人家中,法官為原、被告雙方進行了調(diào)解。在溫某某講述中,郭建霞了解到當事人雙方本是朋友關系,溫某某因經(jīng)營養(yǎng)雞業(yè)務需要資金周轉(zhuǎn),數(shù)次向宋某借錢,但因市場原因?qū)е陆?jīng)營失敗,才造成如今無力還款的事實。她耐心地安撫了雙方的情緒,向二人講起從前的情誼,陳述了利害關系,最終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達成了分期還款協(xié)議。
當事人溫某某表示,感謝法官能上門服務,深井法庭以實際行動減輕了當事人訴累,讓他感受到了司法為民的溫度,同時也節(jié)省了案件審理時長,提高了審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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