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昨天(11月25日)發(fā)布消息,將從差別化保障采礦用地合理需求、統籌規(guī)劃用地規(guī)模和布局等方面支持各地采礦用地正常供應,保障國家能源資源供應安全。
采礦用地是指采礦、采石、采砂(沙)場、鹽田、磚瓦窯等地面生產用地及尾礦堆放地。
自然資源部表示,對納入國家重大項目清單及省級人民政府重大項目清單的采礦項目用地,在按照現行規(guī)定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xù)時,由自然資源部直接配置建設用地計劃指標。
在統籌規(guī)劃用地規(guī)模和布局方面,自然資源部要求,市縣鄉(xiāng)鎮(zhèn)國土空間總體規(guī)劃要明確能源礦產資源安全底線管控要求,合理安排采礦項目新增用地的布局、規(guī)模和時序,對采礦項目新增建設用地和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作出空間安排,列出采礦項目清單。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本網協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