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有過這樣的經歷嗎?剛剛買了房,緊接著家具、裝修等推銷電話就打過來了。在日常生活中,類似的情況并不少見,因為您的個人信息已經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掌握了,甚至有的人進而實施了有針對性的詐騙。不久前,公安部公布了一起遼寧阜新警方偵破的典型案例,從而揭開了這些推銷來電背后的秘密。
這是遼寧阜新警方實施抓捕時的現(xiàn)場畫面,行動中,警方在這個看似普通的辦公室內,搜出了大量的各類保健品。除此之外還發(fā)現(xiàn)了大量的表格,上面記載著密密麻麻的聯(lián)系人和電話,那么這究竟是一起怎樣的案件呢?
2021年9月,遼寧省阜新市公安局接到一條舉報線索稱,當?shù)赜幸幻凶诱诰W絡上大量出售公民個人信息。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以每400到600元1萬條的價格出售,數(shù)量比較巨大,單位是萬條起的。
在對這條線索進行初查后警方發(fā)現(xiàn),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叫黃某的男子。而這名黃姓男子之前就已經進入了警方的偵查視線。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他牽扯到一個吸粉引流幫信的案子,然后由境外的犯罪分子對這些人實施詐騙,牽扯到這個案子。
此前的調查中警方發(fā)現(xiàn),黃某并沒有正當職業(yè)和收入來源,但日常的開銷卻很大,而且還開著高檔轎車。
種種跡象表明,黃某這個人并不簡單,他不僅有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行為,而且還非法大量出售公民個人信息。這些犯罪行為之間是不是存在什么聯(lián)系呢?為了查清黃某的全部犯罪情況,警方決定對其進行深入調查,很快,發(fā)現(xiàn)了黃某在某寫字樓內開設的一間工作室。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他的工作室外偶爾會發(fā)現(xiàn)一些郵寄來的駝奶粉,小人參。以大姨、叔叔這種口吻去跟對方對話,然后向對方去售賣這些產品。據周圍的租戶反映,工作室里大約有10多人,天天不停地打電話,聲音非常嘈雜。
通過進一步調查警方發(fā)現(xiàn),這個黃某還可能涉嫌針對中老年人實施保健品詐騙行為,那么黃某等人在這間辦公室內究竟在做什么呢?警方對此展開了深入調查。調查顯示,黃某等人注冊了一家所謂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過包裝對外謊稱其總部位于上海,專門研制適合中老年人的保健品。
黃某等人針對中老年人大都患有三高等慢性病的特點,抓住他們希望通過養(yǎng)生保健改善身體狀況的心理,通過夸大保健品功效等方式進行大肆推銷。在黃某等人精心包裝下,這些低廉的保健品搖身一變成了包治百病的“靈丹妙藥”。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每一個工位上都會有一本固定的話術,上面寫得非常詳細,比如說你高血壓,我跟你該說些什么,你心臟不好,我該給你說些什么,用這些對應的話術,得到你的認可,向你出售這些駝奶粉,或者其他產品。
據警方介紹,這些保健品都是黃某等人通過極低的價格購進,然而包裝成具有神奇療效的高端產品進行銷售,每賣出一件產品,就能從中獲利數(shù)倍甚至幾十倍以上。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據我們后期調查,這些所謂的駝奶粉成本非常低,基本上每桶是4到6元的成本價,但是賣到真正的老百姓手里的時候,價格基本上都翻了5倍或者6倍,甚至更高。
同時,為了將這些低價購入的保健品高價推銷給中老年人,黃某等人不僅夸大療效、打感情牌,而且還會以各種優(yōu)惠和抽獎活動為幌子,吸引中老年人進行購買,而這些也都是提前就編排好的劇本。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為了更好地獲取老年人的信任,或者說一種更好的推銷手段,他會以套餐的形式,搭配兩根小人參。據后期偵查,這一根人參也就5毛到1塊錢之間,以這種套餐的模式向老年人去出售這些產品。
通過對黃某的調查,警方逐漸掌握了他的犯罪事實,無論是倒賣個人信息,還是通過電話推銷保健品,這都離不開這些數(shù)以萬計的公民個人信息。那么如此龐大的公民個人信息量,黃某又是從哪里獲取的呢?為了挖出黃某背后隱藏著的其它犯罪鏈條,警方對案件展開了更加深入的調查,很快另一名黃姓男子浮出了水面。
警方發(fā)現(xiàn)黃某與當?shù)亓硪幻凶拥年P系十分密切。隨后,警方對這名男子也展開了調查。調查顯示,這名男子叫黃某桐,正是黃某的哥哥。同樣,黃某桐在阜新當?shù)匾步洜I著電話銷售保健品的所謂公司,推銷的產品也與黃某的相同,而且規(guī)模更大。黃某手中的這些公民個人信息很可能就來源于他的哥哥黃某桐。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最終證實,黃某桐手上確實掌握著大量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并且這些信息具有明顯的特定性和針對性。
阜新市公安局網安支隊案件大隊副大隊長 張?。韩@取了45周歲以上或者是三高人群的這種特定人群的公民個人信息,利用這些所謂的公民的信息,有針對性地對全國的中老年人,包括三高人群實施電信詐騙。這些人一旦接到這些電話,更容易上當受騙,從而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調查顯示,黃某桐手中的這些個人信息,不僅自己使用,而且還會轉賣給其弟弟黃某以及身邊的其他朋友,其中徐某、李某、謝某、王某等人利用這些公民個人信息,也各自開了所謂的公司,向中老年人電話推銷保健品。而黃某買了這些個人信息后,除了自己用,還背著哥哥黃某桐,通過網絡轉賣給了更多的人。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刑警大隊副大隊長 王釗:公民信息他們每個人用完之后,還會進行二次轉賣,在下一個人用完之后他還會去賣,以至于說公民信息被賣了無數(shù)次,在過程中反復有人使用這些公民的信息。
調查中警方還發(fā)現(xiàn),黃某等犯罪嫌疑人在轉賣公民個人信息時,有一些交易十分不同,據警方介紹,其中大多數(shù)的交易都是以萬條為單位進行銷售的,但也有一部分是按照單條進行銷售的,這又是怎么回事呢?
總臺記者 劉建輝:我手上這些就是案件中查獲的中老年人個人信息。那么據警方介紹,黃某等人會將這些個人信息進行分類管理,沒有打過電話的被稱作白料,而打過電話又購買了相關產品的,被稱作簽收料。據黃某等人交代,購買了相關產品的中老年人會更加容易上當受騙,因此這些被稱作簽收料的個人信息的售價也會更高。
原來,按單條銷售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所謂的簽收料,因為這些當事人都購買過相關的保健品,不僅有購買意向,而且還包括了收件地址等新的信息,因此犯罪嫌疑人就將這些個人信息進行了重新整理,單獨高價銷售。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他們在進行電話銷售之后,把成單的人員的信息逐條地記錄,已經形成“簽收料”的時候,就會體現(xiàn)出這個人的姓名、電話、家庭住址及郵寄單號,這些詳細的數(shù)據信息的價格要比“白料”高很多。白料是以萬條為單位400到600元出售。但是“簽收料”的話就會以每條0.8元到1.5元之間不等出售。
通過深入調查,警方逐漸掌握了黃某、黃某桐以及其他涉案人員的犯罪證據。在鎖定了黃某等人的行蹤后,警方對相關涉案人員實施了統(tǒng)一收網,先后共抓獲犯罪嫌疑人數(shù)十名。
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黃氏兄弟都不具備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能力,那么他們手上的這些公民個人信息又是從何而來的呢?警方對源頭展開追蹤。
黃某桐到案后,警方發(fā)現(xiàn),他曾頻繁地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給他人進行轉賬,而每次轉賬后,黃某桐的郵箱里就會收到不同郵箱發(fā)來的數(shù)據。
那么究竟是誰給黃某桐發(fā)來的數(shù)據呢?接收黃某桐轉賬的收款人會不會就是非法竊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呢?隨后警方根據線索對此展開了深入調查,很快取得了進展。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副局長 甘超:在確定了黃某等人在本地的犯罪事實以后,我們又根據他信息流來源,查到了他的上線,在安徽的羅某是信息的主要來源。
隨后警方圍繞羅某展開了調查,發(fā)現(xiàn)具有研究生學歷的羅某并沒有固定工作,而是與人合伙開了一間酒吧,但生意不溫不火。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羅某這個人學歷非常高,而且對口的專業(yè)就是計算機信息專業(yè)。
而與羅某不同,黃某桐只有初中學歷,地域上相隔千里,學歷上也相差懸殊,羅某和黃某桐似乎沒有任何交集,那他們又是如何認識的呢?
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分局網安大隊大隊長 王闖:他倆是之前在浙江的一次商品展銷會上相識的,兩人熟悉之后,黃某說我在阜新那塊干電銷工作,但是手里頭沒有對應的數(shù)據,所以說銷售這塊一直上不來。羅某當時就跟他表示,他能提供這些相對應的數(shù)據。
此后,黃某桐便開始定期向羅某購買公民個人信息,而羅某也認為這是一條致富的捷徑,于是兩人一拍即合。
調查中警方發(fā)現(xiàn),羅某為人行事十分謹慎,為了隱藏自己的身份,他始終和黃某桐保持著單線聯(lián)系。
鎖定羅某后,辦案民警立即前往安徽淮南,對羅某實施抓捕。
在證據面前,羅某最終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據羅某交代,自己通過專業(yè)所學,利用非法手段侵入多個網絡平臺,專門竊取平臺內患有“三高”基礎疾病或45歲以上中老年人的公民個人信息,再將這些信息販賣給黃某桐。據警方調查,羅某通過非法手段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總數(shù)達到了1300余萬條,非法獲利超過了100萬元。
隨著羅某的落網,這起案件的全部犯罪鏈條被查清,為了實現(xiàn)全鏈條打擊,將案件一查到底,警方針對這些公民個人信息的流向又展開了進一步追查,將其他省份購買這些公民個人信息的多名犯罪嫌疑人也先后抓捕歸案。
阜新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副支隊長 吳柏春: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實施全鏈條打擊。在打擊的同時,我們要最大限度地追繳被販賣的公民個人信息,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劉穎莉
1.本網(張家口新聞網)稿件下“稿件來源”項標注為“張家口新聞網”、“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的,根據協(xié)議,其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稿件之網絡版權均屬張家口新聞網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 未經本網協(xié)議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fā)表。已經本網協(xié)議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下載使用 時須注明“稿件來源:張家口新聞網”,違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
2.本網其他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請作者或版權所有者在一周內來電或來函。聯(lián)系電話:0313-205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