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賈女士在大興購買了一輛電動自行車,去上牌時才得知,這款車不在本市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里,根本就上不了“京”牌。記者探訪發(fā)現(xiàn),店家明知車輛“超標”,卻違規(guī)銷售,并向消費者保證可以代上外地號牌,稱不影響在北京正常上路。
根據(jù)賈女士提供的位置,記者找到了位于龐各莊鎮(zhèn)的這家店鋪。這間小門臉外掛著“維修”的牌子,從外面看并沒有看到售賣電動自行車的標識。走進店內,店內也沒有擺放電動自行車的樣車。當顧客試著提出想買輛電動自行車時,店主熱情地迎上前,掏出手機,打開相冊,里面是各種型號的電動自行車。“您先看看圖片,想要哪款?如果想試騎或者想買,我再從廠家調貨?!?/span>
記者從店主的手機相冊里發(fā)現(xiàn),該店售賣的電動自行車中,有許多品牌和車型并不在本市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內,其中就包括賈女士購買的那款“金箭”牌電動自行車?!斑@車能上‘京’牌嗎?”店主忙解釋:“這款車確實不在北京的目錄里,但這車符合河北省的標準,店里可以幫忙代上‘冀’牌?!钡曛鬟€信誓旦旦地保證:“掛外地牌,不影響電動自行車的正常上路,日常通勤沒問題,也不會被限行。”
記者向市交管部門求證,12123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jù)《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電動自行車經登記,取得本市電動自行車行駛證、號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駛;外省區(qū)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是不可以在本市使用的。本市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制度,沒有納入產品目錄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本市銷售和登記上牌。如果店家銷售的電動自行車與產品目錄不符合,消費者可以要求銷售者退貨或者更換。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劉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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