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違法占用公交車道的社會車輛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
●自6月30日開始施行
張家口新聞網(wǎng)訊:6月23日,張家口市公安局發(fā)布《關于在主城區(qū)設置公交專用道的通告》,自6月30日開始,決定在我市主城區(qū)部分道路設置公交專用車道,在規(guī)定時段實施公交車輛優(yōu)先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根據(jù)《通告》規(guī)定,公交專用車道開通時間及線路設置為,6月30日起,優(yōu)先開通起點為張家口高鐵站,終點為盛華大街路段的公交專用道,線路途經(jīng):站前大街、世紀路、朝陽大街、勝利中路,線路單程4.3公里,同時啟動沿途監(jiān)控設施;7月5日起,開通4條公交專用道,線路為:盛華大街全路段(東環(huán)快速路—西苑南路,約4.9公里)、長城大街全路段(茶榆路—濱河南路,約3公里)、朝陽大街全路段(東創(chuàng)路———清水河南路,約6.6公里)、站前東大街全路段(機場路口—鉆石南路,約6.2公里);8月31日起,開通4條公交專用道,線路為:勝利南路(盛華大街—沙嶺子大市場,約10.9公里)、中興路(站前大街—盛華大街,約2.8公里)、清水河南路(盛華大街—明湖路口,約11.1公里)、察哈爾大街(沙嶺子大市場—府西家園,約4.6公里)。
公交優(yōu)先通行時段為早7:00—9:00,晚17:00—19:00。其他時段允許社會車輛在不妨礙公交車輛正常通行的情況下借用公交專用車道通行。
在公交車專用時段內(nèi), 公交專用道準許執(zhí)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校車和單位通勤班車通行,其他車輛嚴禁駛入;在施劃有公交專用車道的路段, 任何車輛禁止停放。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七條“道路劃設專用車道的,在專用車道內(nèi),只準許規(guī)定的車輛通行, 其他車輛不得進入專用車道行駛”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未在規(guī)定的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的”之規(guī)定,對違法占用公交車道的社會車輛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通告自2022年6月30日開始施行。
該項交通管理措施是為進一步推進實施公交優(yōu)先戰(zhàn)略,大力倡導公交綠色出行,提升我市公交車輛通行效率和承運能力,以及深入開展“國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而出臺的。
(記者 亢春寧 通訊員 王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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