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在北京開幕。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草案)》。針對有的常委委員提出,實施學前教育應當把保護學前兒童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監(jiān)管工作的意見,擬在草案中增加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加強對幼兒園食品安全的監(jiān)管;強化幼兒園周邊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工作。
此外,草案還擬規(guī)定:學前兒童的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幼兒園等單位和個人收集、使用、提供、公開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理學前兒童個人信息,應當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同意,遵守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涉及學前兒童的新聞報道應當客觀、審慎和適度。(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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